赤峰市:聚焦“四强化 四注重”,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焦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四强化 四注重”,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呈现出经济社会持续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深化、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丰硕的大好局面。
赤峰市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部门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延伸至各旗市区、市直部门及乡镇苏木街道;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保障机制;建立由22个部门和旗县区组成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研究中心,深耕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不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市、旗县区两级均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专项推进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赤峰市“十四五”总体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考察、巡察检查、政绩考核,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委员会等议事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配置和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在全市上下凝聚起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赤峰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有形有感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机制,通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宣讲全覆盖”专项行动,举办主题研讨班,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和体验馆等教育实践基地,以线上线下推进“民族团结+”等举措,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教育全覆盖,打造了具有赤峰特色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大力支持和扶持《格萨(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十余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创作《忠诚》等一大批红色文艺经典作品,举办“中华一家亲 巴林草原情—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那达慕”等特色活动,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出台《赤峰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群众工作方案》等文件,推进全市61所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1.6万名学生全部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全面育人中的正确导向和引领作用。
赤峰市把民族工作的重心下沉到乡镇苏木街道、嘎查村社区,制定了《赤峰市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实施方案》,推出“一家亲”民族团结进步党建联合体和“城市民族工作综合服务体”模式,打造“城市乌兰牧骑”工作品牌和28个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不断加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开展邻里节等系列“微活动”,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把社区着力打造成各民族共事共乐共居共学的温暖大家庭,推动各民族互嵌式发展;印发《赤峰市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以京蒙协作为抓手,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联合研学、夏令营等活动,促进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开展“争做民族团结石榴籽”主题实践活动300余场,覆盖青少年6万人次;开展“永远跟党走”等党史进校园活动1600余场,参与师生达40余万人次,不断延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触角,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贡献青春力量;印发《赤峰市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工作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旅游路线,深挖各类景区的文化内涵,促进各族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不断增强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依托“翁牛特旗文冠花杜鹃花旅游节”、“喀喇沁旗红叶生态文化旅游节”等各类旅游项目促进乡村振兴、农牧民增收;不断加强红色旅游路线开发,在发展旅游事业中讲述好革命历史故事,推动各民族在旅游活动中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农区与牧区并重、南部与北部地区并重、农村牧区与城市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原则,相继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指导性文件,全面深化创建工作内涵。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保障机制,出台相关支持性政策和具体保障措施,市旗两级投入民族工作经费和创建专项经费6000余万元,有力保证了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全市创建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赤峰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发展定位,深入剖析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在“融”和“实”上下功夫,坚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把创建工作融入党的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治理、民生改善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组织各旗县区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乡村振兴心连心”活动,为1.5万名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带动20余万农牧民增收致富,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近三年民生领域支出累计达到1260.4亿元,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弱项;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各族群众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将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全面纳入“七五”、“八五”普法规划,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积极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上,赤峰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赤峰时的殷殷嘱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篇章。
(图片除署名外均由赤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提供)
鹰鸽 编辑 卢旭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