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努力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2022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要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云南是我国世居少数民族成份最多的省份,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解决好民族问题,处理好民族关系,始终是事关云南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云南考察指导,三次给云南干部群众回信,殷切嘱托“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云南各族人民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纲”和主线贯穿示范区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挖掘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实施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项目,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作出示范,谱写了“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生动篇章。
云南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深化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有11个市(州)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33个县(市、区)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51个单位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云南省通过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各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城镇和乡村双向流动。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建立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效促进了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云南省积极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建设工程,打造了一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展现中华文化魅力的精品力作。据统计,2021年底,云南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1036个,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252个,建设85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打造了《幸福花山》《阿佤人民再唱新歌》等一批新时代文艺精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融格局。
云南省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全省实施了四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着力抓脱贫、固团结、强引领,打造了36个示范县、301个示范乡镇、4083个示范村。通过连续实施两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全省110个沿边乡镇的878个行政村实现了“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在25个边境县(市)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全面开启以“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为目标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边境一线村寨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进一步提升边境各民族群众守土固边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云南省还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在民族地区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通过大力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项目,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建设了30个特色乡镇、780个特色村寨,其中247个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位居全国第二。
不断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规规章体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依法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完善省州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大风险研判和处置化解工作力度,风险研判和处置化解工作众合法权益得到了依法保障。
云南省将牢牢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牢牢抓住示范引领这一目标,围绕“立足云南创经验,面向全国作示范”,积极推进思路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路径创新,走出一条顺应时代要求、彰显云南特色、能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
(文字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李琳 编辑 潘璇 制作